1、本品对皮肤、眼睛有刺激作用,施药和配药时注意安全防护措施,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及时清洗身体裸露部位,并及时更换衣物。 2、药液和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,土壤等环境,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施药,施药后不得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及衣物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 3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药剂。 4、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、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。 5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6、为延缓抗性产生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