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本品对鱼、水生生物和家蚕有毒,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,蚕室地区和桑园附近禁止使用,远离池塘和水产养殖区,施用后不得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及衣物。不要将清洗液倒入河流、池塘中,应远离水源在地方低洼处挖一小坑,将污水掩埋。空瓶应销毁,不得移作他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 2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药剂。 3、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措施,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及时清洗身体裸露部位。 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5、为延缓抗性产生,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杀菌剂轮换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