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配药和施药时,穿戴长衣、长裤、帽子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措施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 2)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 3)用药后包装物及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4)使用时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、土壤等环境。 5)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毒性高,(周围)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。施用农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米以内的养蜂者。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。6)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7)为避免产生抗药性,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或交替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