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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农药登记证号: PD20171165
  • 登记证持有人: 山东省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
  • 农药名称: 烯啶·吡蚜酮
  • 剂型: 水分散粒剂
  • 毒性及其标识: 低毒
  •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 吡蚜酮60% 烯啶虫胺20%
  •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    作物/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(制剂量/亩施用方式
    水稻稻飞虱10-15克/亩喷雾





  • 使用技术要求:

    于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使用本品,兑水均匀喷雾。大风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,请勿施药。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

  • 产品性能:

    本产品由吡蚜酮和烯啶虫胺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复配而成:吡蚜酮具有独特的口针阻塞效应,害虫一经取食迅速抑制进食;烯啶虫胺可以快速阻断害虫神经的传导。两者复配可有效防除水稻稻飞虱。

  • 注意事项:

    1.配药及施药时,穿长袖衣、长裤、靴子,戴防护手套、防护面罩、帽子等避 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、饮食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和施药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 2.施药后12小时内,请勿进入施药区域。 3.使用过的空包装,用清水冲洗后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。 4.切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、河溪和湖泊等,以免污染水源。 5.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器内。 6.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7.本品对桑蚕、蜜蜂高毒,禁止在养蜂地区及(周围)开花植物开花期使用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8、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 9、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10、为延缓抗性产生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11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  • 中毒急救措施:

    中毒症状: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,无典型中毒症状。一旦发生中毒,请对症治疗。 解救措施:1.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,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。 2.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。 3.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4.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。 5.误服:请勿引吐。出现上述症状,请立即携带此标签,送医就诊。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

  • 储存和运输方法:

    1、贮存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处。 2、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3、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处,并加锁。

  • 质量保证期: 2年
  • 备注:
  • 核准日期: 2017-07-19
  • 重新核准日期: 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