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配药及施药时,穿长袖衣、长裤、靴子,戴防护手套、防护面罩、帽子等避 免药液接触皮肤、眼睛和污染衣物,避免吸入雾滴。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、饮食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和施药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。 2.施药后12小时内,请勿进入施药区域。 3.使用过的空包装,用清水冲洗后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。 4.切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、河溪和湖泊等,以免污染水源。 5.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,切勿将本品置于饮、食容器内。 6.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 7.本品对桑蚕、蜜蜂高毒,禁止在养蜂地区及(周围)开花植物开花期使用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远离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8、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 9、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10、为延缓抗性产生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11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